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371-6909555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2. 经河南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查意见。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送达回执。
申请材料
1、制剂室负责人、药检室负责人、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简历(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职务、职称、原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等)及专业技术人员占制剂室工作人员的比例;
2、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3、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5、拟办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标明空气洁净度等级);
6、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7、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
8、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9、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品种、规格;
10、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资料装订等有何要求?
答:申报资料的装订等要求:
1. 申报纸质资料封面中标注申请事项名称、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需要申报的资料顺序排列;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和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
2. 申报纸质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准确、清晰易辨,不宜使用复印图片或彩色喷墨打印方式;不得涂改;对于报送的图纸类资料,宜采用A3及以上规格的纸张,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图纸内标注的文字不得小于宋体小6号字,如所附图表较大,可采用折叠方式,按要求装订为A4规格纸张大小。
3. 所有申报纸质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所加盖的公章不得压盖文字,以便于文字识别)或清晰完整的骑缝章,各种证照和证明性资料的复印件,应在其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应尽可能盖在空白处,不得压盖和影响原文字的辨认)。
4. 为便于申请资料归档,为防止资料遗失,要求一个申请事项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原则上必须装订为1册,且不易散乱,易于翻阅和存档。确实无法装订为一册时,应在每一分册上以醒目字体标注“共*册第*册”字样。
5.要确保提交的电子版资料与纸质资料一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