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用防护用品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11月28日,省药监局召开全省医用防护用品监督抽检工作视频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药品安全总监姚雄出席并讲话,省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分管稽查、抽检工作的局领导,医疗器械科(处)室、抽检科(处)室及药品稽查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省局对部分零售药店及医疗器械生产、批发企业明察暗访情况和2022年度医用防护用品监督抽检工作情况。会议强调一是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正处于分秒必争的关键时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细化监管措施,切实抓好医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二是强化督导,及时化解风险隐患。要加大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针对本辖区生产、经营情况的特点,找准薄弱环节,详细制定检查计划,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化解医用防护用品存在的风险隐患。三是管扶结合,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做好疫情时代下的帮扶工作,主动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帮扶,有的放矢,一手抓质量安全保市场供应,一手助企业发展保良性运行。四是查稽结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要彻查深挖,绝不姑息,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要做到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11月28日,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陕西启动仪式暨以高质量监管和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在西安举行,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出席会议并讲话。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省药监局领导,药品安全总监,各处室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会,局机关其他人员和直属单位科以上干部,以及药品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负责人通过钉钉系统参会。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活动启动仪式由省局一级巡视员曾锦川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惠丽对2022年陕西省“安全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高质量论坛由省局药品安全总监姚雄主持,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郑晓辉、省药品零售协会副会长陈辅仁、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侯鸿军结合自身研究成果和丰富实践经验,分别以《中式创新药物研发颠覆性路径探索与实践》《中药文化传承》《我国药品监管最新政策解读》为题作了交流探讨,汇聚众智为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应宏锋对启动仪式在疫情严峻的形势下如期举行表示祝贺并指出,“安全月”活动是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药品监管领域开展的一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预示着全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和医药产业发展将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新蓝图,谱写新篇章;预示着药品监管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更加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将做出更大贡献。应宏锋强调,药品质量安全党中央、国务院深切关注,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一是全省各级药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人民药监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奋力开创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二是各相关部门要以守护人民健康为使命责任,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开展宣传活动。三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夯实主体责任,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良心经营”,要积极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引导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四是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药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广泛传播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和成效。五是广大公众要关心、关注和支持药品监管工作,从权威渠道获取信息,及时提供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不断提升用药安全科学素养和认知水平,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全月”活动作为我国药品安全领域重要的品牌宣传活动,迄今已连续举办15届,通过搭建多种传播交流平台,持续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社会共治。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省药监局在积极配合国家药监局各项重点活动的同时,将结合省情实际联合社会团体、科研院校、药品企业和新闻媒体等,策划开展益老益小“药”知道、药品实验室开放日、药监大讲堂和安全用药科普动漫制播等,“零距离”为公众提供科学、权威、合理用药服务。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2年10月11日至11月7日,通过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四川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工作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32条,主要为建议尽快出台鲜切药材目录等。其中,采纳14条、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原因主要为不符合国家药监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9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作为全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工作试点,11月28日,淮南市正式审批发放全省首张两证合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这是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局药械许可窗口在《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证许可及经营备案凭证合并办理的通知》实施后颁发的首张两证合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证许可及经营备案凭证两证合一后,同一申办主体,同时申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按照高风险覆盖低风险的原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许可证中增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号及经营范围,不再另行颁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另外同一申办主体已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申请增加第二类经营备案证的;已获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现申请增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或者已分别获得经营许可和备案凭证的,申请延续许可的。均可以申领两证合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正式实施,将有效缩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办事时间、减少办事流程和环节,减轻企业的工作负担,有力地推动淮南市医疗器械经营高质量发展。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研究部署深化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农村是药品安全监管的薄弱部位,也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持续加大对农村药品案件查办和风险排查力度,持续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联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有效维护了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徐景和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做好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一要深入排查化解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结合日常监管和本地实际,深入排查梳理风险,定期进行风险会商,建立问题清单并实行销号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二要分类解决农村药品安全问题。对故意违法违规或者严重违法违规的,要严惩重处,形成震慑效果;对生产经营使用不规范的,要指导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合规意识,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并保证有效运行。三要全面加强农村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要强化检查核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农村药品监管执法水平。四要充分发挥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高效、协同、专业的药品监管体系,凝聚基层药品监管合力。五要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社会共治大格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同,深化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建设,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治理格局。会上,河北、安徽、广东、四川、新疆省(区)药监局交流了各辖区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黑龙江、江苏、贵州、云南、宁夏省(区)药监局进行了书面交流。本次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举行。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会。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各相关企业:为做好《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在我省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主体江西省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江西省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二、自查范围(一)生产企业1.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中的81条(附件1)就人员与机构、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管理6部分进行逐项自查。2.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基本情况,包含生产运行情况,全年产品生产、注册备案、变更、注销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中产品年报等情况(附件3、4)。(二)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1.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委托生产版)中的24条(附件2)就企业人员与机构、委托情况、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留样放行等进行逐项自查。2.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基本情况,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全年产品注册备案、变更、注销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中产品年报等情况(附件4)。三、其他事项(一)生产企业根据自查情况报送生产运行情况、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附件3、4)、整改报告。(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根据自查情况报送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附件4)、整改报告。(三)各相关单位按照检查要点逐项自查,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注明企业名称),纸质版经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自查报告、整改报告电子版同时报送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各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的,将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五)根据国家局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请各单位务必提前梳理产品,按时在系统提交年报。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联系人:徐勇杜国电话:0791-86178122邮编:330000邮箱:ncdg1991@163.com附件:1.《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2.《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委托生产版)3.《生产运行情况表》(生产企业)4.《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8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11月28日,省局主办的2022年湖北省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网络竞赛正式落下帷幕。为期7天的活动中,各地网友积极支持参与,累计访问量近100万次,25万余人次参与答题。今年全省“安全用药月”的宣传活动之一,旨在通过网络答题的形式,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升公众健康素养,促进公众健康。此次活动面向社会大众,题目设置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及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等。数据显示,11月21日—11月27日期间,活动总访问量达981805次,累计258274人次参与答题。下一步省局还将继续开展“两品一械”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加大安全用药、用械、用妆宣传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自觉合规经营,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管热情,努力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川药监办〔2020〕179号)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立项,现对2023年药品科技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联系人:杨海亮 电话:028-86786062电子邮箱:229547206@qq.com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417室附件:2023省药监局药品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8日附件2023年省药监局药品科技计划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推荐单位实施单位申报领域申请专项经费(万)1维格列汀片中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及其质量风险控制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化药182参梅养胃颗粒(无糖型)工艺及质量标准的研究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药203甘孜州常用藏药制剂标准性状制修订研究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甘孜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中药(民族药)in4本地企业药品元素杂质研究及特殊人群风险预警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化药105建立补肾壮阳类中药制剂非法添加PDE5i和SSRIs类化学物质补充检验方法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药/化药256儿童用合剂中抑菌剂的检测及抑菌效力研究——以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和小儿退热合剂为例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207尼莫地平注射液的血管刺激性以及缓解性护理方法研究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化药208聚丙烯药用泡罩包装材料检验方法研究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包材209重组胶原蛋白类产品皮肤吸收体外试验评价方法研究以及应用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化妆品2010柔毛淫羊藿优良种质资源选育于推广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养麝研究所)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四川养麝研究所)中药10合计168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药品监管人员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桂药监办函〔2022〕364号)要求,经各相关单位推荐和实地考核,拟确定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第一批药品监管人员实训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安妮,电话:0771-5852920。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邮编:530029。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8日第一批药品监管人员实训基地名单序号申报企业名称地 址实训领域1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梧州工业园工业大道1号药品生产2广西仙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国凯大道7号中药饮片生产3广西新桂玉医药有限公司玉林市站前路8号药品流通4广西玉林民众医药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二环东路东侧号1#技术研发楼药品流通5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七里店路43号药品生产6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医疗器械生产7桂林优利特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7号医疗器械生产8广西和桂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6号车间化妆品生产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局开展征集外聘专家工作,经审核,对第二批2名拟聘专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安妮,电话:0771-5852920。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邮编:530029。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8日附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聘外聘专家汇总表(第二批)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拟聘专家类别1刘吉成男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室主任、质量负责人/副主任药师政策研究、法律咨询、标准制修订、审评(药品)、师资培训、科普宣传2唐雪辉男桂林优利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政策研究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