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资格审核制度
编号 :XXXXZB — ZD — 005 — XXXX
1、 职责:
质量负责人、业务部、质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2、制订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3、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有效性、合法性。
4、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本企业提供药品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的审核管理。
5、文件内容 :
5.1 、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审核的职能部门归质量管理部,最后的
审批由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2 、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文件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
②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 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相关印章至少应包括:法人章、企业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