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药饮片审核 、调配 、核对管理制度
编号 :XXXXZB — ZD — 043 — XXXX
中药饮片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制(修)订人 制(修)订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X/X
分发部门 门店管理部
1、 职责:
门店管理部和各个门店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2、制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3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中药饮片的规范销售,保证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门店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5、文件内容:
5.1 、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人员应是中药执业药师或具备中药药师以上技术职
称的人员 ;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 ,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 。
5.2 、 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
代用 , 对有配伍禁忌 、 超剂量的处方 , 有十八反 、 十九畏所列品种 , 应当拒绝调
配 , 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 , 可以调配 ; 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
可销售。
5.3 、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
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5.4 、 中药饮片应设专柜专区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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