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门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编号 :XXXXZB — ZD — 042 — XXXX
制(修)订人 制(修)订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X/X
分发部门 门店管理部
1、 职责:
门店管理部和各个门店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2、 制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3、 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对药品实行科学 、 规范的管理 , 正确 、 合理地陈列药品 , 保证药品
质量。
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门店的药品陈列管理。
5、文件内容:
5.1 、 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5.1.1 、 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
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5.1.2 、 药品放置于货架(柜 ),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5.1.3 、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5.1.4 、 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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