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2 收藏
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产品申请变更注册增加型号,
什么情况下可以由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覆盖,
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检测?
首先应确认所申请增加的型号与原有型号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如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可申请变更注册增加型号,
在不涉及新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典型性型号的判定原则;
如原有型号可代表新增型号,
则无需重复进行检测,
如涉及新标准,则需提供新增型号针对新标准的检测报告;
如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中部分项目检测可代表新增型号检测,
则此部分内容无需重复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