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答疑互动| 药物警戒负责人可以由质量负责人做兼任吗?
答疑互动| 药物警戒负责人可以由质量负责人做兼任吗?

答疑互动| 药物警戒负责人可以由质量负责人做兼任吗?

发布时间:2024-09-26 收藏

视频简介: 近期,CIO发现不少学员对质量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的问题关注度颇高。在CIO近期开展的答疑课中,也做了较为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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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负责人可以由质量负责人做兼任吗?


近期,CIO发现不少学员对质量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的问题关注度颇高。在CIO近期开展的答疑课中,也做了较为详细的解答。

——法规里面没有条款明确规定,药物警戒负责人不能由质量负责人兼职,那就是可以。

理论可行,但是从法规制定药物警戒不同负责人的目的来说,药物警戒的负责人是最好有医学背景,或者流行病学背景,或者有临床药理的背景的人,作为药物警戒负责人,和常规要求的质量负责人的要求,主要就是要生产和检验方面的GMP方面的经验相应的培训。

所以,虽然中国药物警戒的起步可能比欧盟这边起步较晚,但是欧盟那边警戒负责人的话,要有相关的知识背景,但是这是一个逐步的提高的过程。

目前中国这边对药物警戒,第一没有要求必须是专职的,第二目前更倾向于是一种管理职务的人。但是这个相信也会逐步要求,希望就是警戒负责人也会要有相关的知识背景。


最后,CIO每周会定期开展线上互动答疑,欢迎联系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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