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收藏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证照!企业被重罚160万,多人禁业!
9月20日,广东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某企业:
1、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时,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2、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且情节严重;
3、在网络交易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药品,但未按规定进行网络销售报告;
4、违反监管部门对其采取的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并超出许可的经营地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基于数个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分别作出评判裁量,合并处罚:
1、对企业:
· 没收违法所得:49万7千余元,罚款110万;合计罚没近160万元;
· 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年内不受理申请;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对投资人(负责人)陈××:
· 15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3、对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江××:
· 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所得薪酬2万元;
· 罚款4,000元;
· 10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4、对主管人员(店长)方××:
· 10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该案不仅对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更是涉及到了多人禁业,希望同时也能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起到警示作用,提供虚假材料、违反GSP规范不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也是对自身职业生涯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