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药监局发文: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负责人,专业有限制!
药监局发文: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负责人,专业有限制!

药监局发文: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负责人,专业有限制!

发布时间:2024-09-25 收藏

视频简介: 近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了《浙江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自2024年10月20日起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细则》内容对企业质量负责人的专业要求有了明确的限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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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文: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负责人,专业有限制!


近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了《浙江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自2024年10月20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细则》内容对企业质量负责人的专业要求有了明确的限制范围。 

· 由于放射性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品种相对较少;

· 且部分放射性药品从生产企业直接运至使用单位的过程中,药品安全风险和质量管理工作存在差异。


因此《细则》对从事放射性药品的质量负责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其具有核医学、药学或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以及3年以上药品经营(或生产、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质量负责人要熟悉放射性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才能在质管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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