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7 收藏
第十一部分:回收及返工产品管理
1、回收操作规程和记录(回收的数量、处理流程);
2、回收的定义是否理解正确
3、返工产品管理规程;
4、返工产品审批是否完整;
5、返工产品生产记录;
6、风险评估、稳定性考察;
7、返工的定义是否理解正确
第十二部分:确认与验证
1、验证总计划;
2、确认与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3、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变更后的确认,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4、设备的清洁验证方案报告;
5、关键设备的消毒或灭菌验证;
6、三批生产工艺验证情况。
第十三部分:生产管理
1、生产许可证、生产批件、生产工艺、质量标准;
2、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
3、关键工艺参数、生产处方是否与批件一致;
4、工艺规程与SOP的一致性、生产设备与工艺的匹配性;
5、实际操作能力、参数的控制能力、物料平衡情况;
6、防止混淆、污染和差错的控制措施、偏差处理;
7、特殊产品粉尘的控制(除尘设施及现场效果);
8、清场情况、人员控制、环境控制、摸具管理、设备日志;
9、影响产品质量的物料、设备发生变化应确认或验证;
10、整体布局及人员配备能否满足生产要求
第十四部分:质量控制实验室
1、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2、取样人员授权怎么确定(是否有授权书);
3、仪器设备能否满足品种检验需求,是否校验。查看仪器使用维护保养、清洁管理规程和记录;
4、仪器设备清单,查看检验量计算设备能否满足需求;
5、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标准品、对照品的来源及领用记录;
6、质量标准是否齐全、是否受控(如:中国药典);
7、检验操作规程和SOP相关记录是否制定;
8、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报告和记录;
9、高效、气相、红外等系统适应性检查(验证或确认报告记录)图谱和数据的管理情况;
10、取样管理、样品如何保管、发放、使用(要有记录),检验上用的空白记录怎么控制;
11、检验数据结果超标怎么管理、是否有SOP;
12、留样管理规程、稳定性考察情况(年度计划、考察方案、考察批次和检验周期、发生重大变更或偏差后稳定性考察)实际留样与规程是否相符;
13、剧毒及有特殊要求的试剂如何管理(看现场、文件和记录);
14、培养基适用性实验(检验记录应能反应出培养基的批号);
15、中药提取过程中有机溶剂残留限度是否在质量标准中有规定。
第十五部分:变更管理
1、变更控制管理规程是否对原则、分类、程序作出规定(变更涉及范围、控制流程、管理部门和人员;相关文件和记录);
2、变更后评估管理及考察评估记录;
3、返工、重新加工的评估、审核和批准,对验证和稳定性的影响;
4、OOS调查控制系统。
第十六部分:偏差处理与纠偏措施
1、偏差处理管理规程、SOP;
2、偏差处理相关的调查、报告、处理、纠正等记录(与生产和检测有关的偏差和失败检查:记录、评估、及时调查、包括采取的纠正措施)。
3、纠正措施的启动;
4、纠正措施与偏差的关系;
5、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风险评估
第十七部分:产品质量回顾
1、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管理规程及SOP;
2、产品评审:至少每年一次,包括评估报告(回顾分析、质量趋势分析图)
第十八部分:投诉与不良反应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
2、投诉管理规程和SOP,投诉记录;
3、评价、调查、处理记录;
4、投诉定期评估分析报告。
第十九部分: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1、委托检验合同(责任是否在委托方);
2、委托检验管理文件和sop;
3、国家局或者省局委托批件内容;
4、委托方对受托方评估记录和报告、委托方对受托方检验过程的监督记录;
5、委托检验报告(盖有红章的原件)。
第二十部分:产品发运和召回
1、产品发运管理规程;
2、销售记录(名称、批号、数量、收货地址、联系方式);
3、运输方式(冷链)防止破损污染的具体措施;
4、召回管理规程(召回是否向药监部门报告、召回产品的贮存、处置和评估);
5、召回记录;
6、模拟召回(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