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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吗?
CIO在线-黄芪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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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的,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第二十条规定: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如您有更多需求,请联系CIO合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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