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2020年...
第一次提问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11号)》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基本实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可追溯。 那么请问,目前为止,有无最新的政策? 是不是所有药品都要求赋予追溯码?
CIO在线-藿香的回答:

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

《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111号)》发布至今,国家药监局暂未发布关于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覆盖产品类型的新政策,除疫苗、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液制品等重点产品外,其余类别的产品暂不强制要求赋予药品追溯码。

国家实行按药品剂型、类别分步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政策,最终目的是实现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对所有药品剂型、类别的全覆盖,建议随时关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确保上市销售产品的合规性。

如您需要其他服务,欢迎点击下方链接。

关于建立药品追溯系统的思路及操作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