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燕窝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销售假药刺五加、劣药蒲公英等药品案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对鞍山巨力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刺五加430袋、劣药蒲公英1600袋、劣药山药160袋、劣药罗布麻叶140袋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销售假药刺五加违法所得2795.00元;没收销售劣药罗布麻、蒲公英、山药等药品的违法所得12908.00元。
3、处销售假药罚款1350000.00元;销售劣药罚款116172.00元。
此案中除了对企业主体进行处罚外,值得关注的是,对在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期间销售假药刺五加的相关责任人员也进行了严肃处理:
1、没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孟**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企业所获收入39067.60元,并处罚款10548.25元,罚没款合计49615.85元;
2、没收企业质量负责人关*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企业所获收入22232.45元,并处罚款6002.76元,罚没款合计28235.21元;
4、没收企业收货员张*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企业所获收入22552.92元,并处罚款6089.29元,罚没款合计28642.21元;
5、没收企业验收员韩*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企业所获收入24553.40元,并处罚款6629.42元,罚没款合计31182.82元。
从此案件中我们发现,该医药连锁企业总计不到1.6万元的违法收入,所对应的却是近165万元的罚款,罚款数额是违法收入的105倍。这一案例无疑再一次给药店从业者敲响警钟,可以看出为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监管部门对销售假劣药行为的打击决心和力度。任何突破合规底线、铤而走险的企业和个人,都将付出巨大的违法代价。
那么对于医药连锁总部而言,门店数量众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何做好对门店的统一管理,提升全员素质,人员培训的意义重大。人员培训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是造就人才的一种重要途径之一,是企业人力资本增值及再生产的重要方式。作为总部质量负责人,制定并开展年度培训计划,对每一位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是企业保持持久合规经营的重要保障。那么作为总部质量负责人应该培训哪些内容?如何开展和实施呢?法规更新速度快,多年前的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监管的需要,针对越来越多的质量负责人培训诉求,“CIO在线”推出了《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专题培训》,帮助质量负责人快速了解目前在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以便针对各个岗位更好的开展培训计划,为企业的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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