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燕窝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日前印发《关于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 ,提出持续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服务、取消药品零售企业设定距离及营业面积等要求、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要求,以进一步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自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
我们都知道,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需要人员、场所、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必备条件。在经营场所方面,过去,为防止药店扎堆经营,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在内的多地曾对药店的选址间距提出要求,从50米-350米不等。在经营面积的要求上,之前石家庄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最低使用面积的要求是市内五区不得低于80平方米,县城区域不得低于60平方米,乡镇及农村不得低于40平方米。此次河北省取消了药店间距和面积要求,笔者认为,对行业是一种利好。一方面,开办药店间距限制不符合方便群众购药原则;另一方面,间距限制阻碍了药店之间的竞争,不利于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还容易形成地域垄断;此外,取消营业面积限制还能降低开店成本,利于药店下沉到乡(镇)市场,服务更多基层群众。
通知指出,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及《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方案》要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想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同行朋友,可以关注各地行政审批部门的办事指南,近期审批部门将会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并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新政的实施,对药品零售连锁化起了积极意义,将促使更有竞争力的药店参与到行业中来。目前来说,我国药店数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对增量的贡献主要来自于大型连锁药店。小编认为,新政实施下,连锁企业新开门店将更有积极性。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少了,证照也能一起办;审批步骤减少,提高开店效率;间隔和面积取消,降成本的同时在经营场地上也有更多的选择性。如想了解更多关于新开药店的内容,可以联系CIO合规保证组织。CIO合规保证组织是一家提供医药全生命周期第三方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开办零售药店(含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咨询服务,辅导零售药店筹建及一次性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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