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岭南老药师
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贯彻“四个最严”的原则,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并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
趁着新法仍未实施,趁着我们还有时间,在本栏目中合规君将持续为您带来行业专家对《药品管理法》的最新解读,全面分析各条款要求,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新规范,把握行业发展的趋势!
第六十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国中药材交易专业市场全面放开。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条款,农贸市场均可销售中药材,法律上不需要审批,至此全面放开药材流通,振兴中医中药。
条款中国务院规定,是指受保护动植物药材未经批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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