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 (010)891502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申请人必须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公民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代办人。 国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发布申请,应当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2、决定(时限:9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决定书。
3、发证(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问题1: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吗?
答:广告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请。但需提交广告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书。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