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 - C01窗口
4、药监咨询:有源医疗器械:0531-51795033;无源医疗器械:0531-51795037;领证:0531-6896626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持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无法辨认。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签收。
2、受理: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
3、许可决定:即办
办理结果:作出许可决定。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1、遗失、损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未丢失部分的原件);
2、经办人授权证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需要补办吗?
答: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许可证一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