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济南、青岛、烟台三市的该事项,根据省政府要求已下放委托当地市级市场监管局办理,具体办理地点请咨询当地局)- C01
4、咨询电话:0531-82083117;0531-51795037(业务);0531-68966267(领证)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换证条件:
1、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2、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3、换证单位应该具备首次核准时应当具备的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1、申请: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首先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
2、受理: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齐补正或不予受理。(2)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受理。
3、行政许可: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资料进行审核,作出许可决定。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1、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
2、告知承诺书。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说明内容中包含:本公司网站共设XX个栏目,其中第X个栏目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展示)。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说明内容中包含:输入___网址,登录本公司网站,第X个栏目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展示)。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向代理人出具有明确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常见问题
问题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答:《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原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新证;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发给不予换发新证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并公告注销。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