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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延续注册申请指南、流程

2023年 上海市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

4、咨询电话: 021-63269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报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申请: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要求,提供一套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或者委托相关人员递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

2、受理: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3、审查与决定:1个工作日。

4、颁证与送达:10个工作日。

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器械注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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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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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申请表》;>>申请表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监管信息;

4、非临床资料;

5、临床评价资料。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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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有哪些?

答: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问题2:何时应该申请延续注册?

答: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属于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之一。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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