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申请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许可要求的,审批处发布注销公告;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审批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3、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药品生产行政审批系统对接省局官网发布注销公告,对接省局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不予许可通知书》。
申请材料
1、企业注销申请;
2、原《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系统自动获取);
3、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承诺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分类码ABCD代表什么?
答:A.自产;B.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C.接受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D.原料药自产。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