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205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辽宁省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265号公告附件2)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辽宁省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3、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地理位置不变)的,还需提供生产地址发生文字性变更的相关材料;
4、变更质量安全负责人的,仅需提交拟变更的质量安全负责人任命文件、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