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2056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辽宁省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265号公告附件2)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辽宁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
3、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4、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
5、生产设备配置图;
6、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设施);
7、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目录;
8、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9、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