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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辽宁省 互联网类-药品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即办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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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河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变更申请流程图.jpg

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变更申请表》;>>辽宁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变更表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项目的,需同时提供域名注册证书的证明文件;

4、变更网站负责人的,需同时提供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变更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 需同时提供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的说明;

6、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的说明;

7、告知承诺书

结果样本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jpg

常见问题

问题1:什么情况需要申报?

答:需要在互联网上开展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的本省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需要申请,如不开展此服务业务,则无需申请。


问题2:批准后怎样获取证书?

答:批准后发电子证书,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下载后,使用OFD阅读器在电脑上读取。如曾取得过纸质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变更或换证后将原纸质证书邮寄回发证单位。 邮寄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辽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号 收件人:药监局窗口 电话:024-83988721


问题3: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请先对照以下两种情形,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该资格证。

答:1.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美团等)上卖药或医疗器械,无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 经向省市医保主管部门沟通确认,申请办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时,无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问题4:是否需要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答:该事项实行全程网办,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问题5:自贸区企业如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

答:1、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自贸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由告知承诺制审批改为备案。 2、自贸区所在市辖区(沈阳市浑南区、苏家屯区、大连市金普新区、营口市西市区)企业参照执行。


问题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但是实际不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是否需要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备案?

答:不需要


问题7:省内各地区申请单位到哪里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服务指南在哪里查看?

答:申请单位应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向辽宁省药监局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告知承诺书,如实申报。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申报资料、办理时限等服务指南均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进行查看。 沈阳、大连、营口自贸区的申请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在各自自贸区管委会直接办理备案,自贸区所在市辖区(不含自贸区)的申报单位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办理备案。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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