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4. 药监咨询:024-8398872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至两个月期间,向发证机关提出重新审查发证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