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窑店街道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 段兰池大厦B座二楼205室秦汉新城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兰池大厦B座二楼)
4、咨询电话:029-3318558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 申请人应是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的境内责任人;
2. 境内责任人应是注册地在陕西境内的企业法人;
3. 备案的产品属于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范围。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申报
2、审查
3、决定
申请材料
1、进口普通化妆品变更信息表。
结果样本
暂无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5号令)
第三十六条:“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
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不得随意改变产品配方,但因原料来源改变等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微小变化的情况除外。
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备案人应当重新进行备案。”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