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886、0551-6299987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的医疗机构。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3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表;
2、制剂批准文件;
3、变更的证明性文件;
4、药学资料;
5、毒理学资料;
6、临床资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哪些情形需要申报补充申请?
答: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工艺和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工艺、处方、配制地点和委托配制单位。需要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问题2:医疗机构内部变更配制场地是否需要抽取样品进行注册检验?
答:现场检查时会抽取3批样品送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
问题3: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吗?
答: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