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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千禧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案件名称:哈尔滨千禧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黑药监处罚〔2021〕011-1号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哈尔滨千禧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王耀阳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230000MB1953508R案件分类:药品主要违法事实:哈尔滨千禧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26条中的“情节严重”行为处罚种类和依据: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六条、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四条、七条、第十七条第(五)款、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八条第(五)款、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处罚的机关(全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时间2022-09-28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黑龙江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184期)

    企业名称辽宁兴一国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9月05日-2022年09月06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方面存在企业未定期审核、修订文件的问题;在设施与设备方面存在个别温湿度测点终端不能实现声光报警功能的问题;在校准与验证方面存在未对温湿度监测系统进行验证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重药控股(辽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9月07日-2022年09月08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方面存在质量管理部门未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辽宁九丰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9月19日-2022年09月20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储存与养护方面存在药品储存作业区内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等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沈阳嘉晟医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9月21日-2022年09月21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无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辽宁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185期)

    企业名称沈阳市浩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8月24日-2022年08月25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采购管理方面存在企业收集的供货商随货同行单样式与实际经营中不相符的问题;在收货与验收方面存在企业收货人员未未按留存的随货同行单样式收货的问题;在运输与配送管理方面存在企业委托第三方运输药品未收集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资质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沈阳爱伦医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8月30日-2022年08月30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运输与配送管理方面存在企业未建立运输记录的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名称沈阳合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2年08月23日-2022年08月23日所在地市沈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在采购管理方面存在企业收集的供货商随货同行单样式与实际经营中不相符的问题;在收货与验收方面存在收货人员未按留存的随货同行单样式收货等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辽宁省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械暂停〔2022〕1-13号)

    合肥雅康齿科技术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经核准的生产地址已不符合许可时的生产条件,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 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 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安徽省
  • 湖南锐尔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药监械罚〔2022〕47号当事人湖南锐尔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31321MA4R4JQT54法定代表人赵志立违法类型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批号为220300101、规格型号为平面型耳挂式17.5*9.5cm)100个;2.处20000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9月27日备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械罚〔2022〕47号当事人:湖南锐尔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31321MA4R4JQT54住所(住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赵志立违法事实:2022年6月20日,我局收到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类别:国家监督抽验、报告编号:202202061),检验报告显示你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批号为220300101、规格型号为平面型耳挂式17.5*9.5cm)检验项目:口罩带,检验结论:不合格。2022年6月20日,你公司法人代表领取上述检验报告,并申请复检。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公司下达了湘药监械改〔2022〕0620号。2022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注册地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你公司成品库房未发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批号为220300101、规格型号为平面型耳挂式17.5*9.5cm)库存,执法人员调取了上述批号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仓库物资收付卡片、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2022年8月22日,我局收到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类别:国家监督抽检复验、报告编号:F-G-0009-2022),检验报告显示你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批号为220300101、规格型号为平面型耳挂式17.5*9.5cm)检验项目:口罩带,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实,你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开始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批号为220300101、规格型号为平面型耳挂式17.5*9.5cm),共计生产了51000个。2022年4月21日,销售到双峰华龙汽修行5800个,销售单价0.2元/个,销售金额1160元;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5月12日,分3次销售到苏州瑞伯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4000个、12000个和19000个,销售单价0.18元/个,销售金额8100元;2022年4月27日,医疗器械国家监督抽验抽样200个。你公司生产的上述批次产品销售总金额9260元,货值金额9297元。你公司存在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公司提供的公司证照资料复印件1套,内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复印件;2.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国家监督抽验、报告编号:202202061)、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国家监督抽检复验、报告编号:F-G-0009-2022)各1份;3.你公司提供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批号为220300101、规格型号为平面型耳挂式17.5*9.5cm)批生产记录、仓库物资收付卡片、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等复印件1份;4.我局《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湘药监械改〔2022〕0620号各1份;5.你公司提供的《产品召回通知单》《整改情况报告》《关于请求减轻处罚的报告》各1份。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你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严格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鉴于:1.你公司能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2.你公司在收到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国家监督抽验、报告编号:202202061)后,主动通知下游客户召回产品,于2022年6月24日在省局网站上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不合格产品100个。3.你公司能够认真查找不合格产品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改进完善产品生产工艺,提交整改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2)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符合从轻处罚条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23日依法对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药监械罚告〔2022〕47号),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据此,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型、批号为220300101、规格型号为平面型耳挂式17.5*9.5cm)100个;2.处20000元罚款(贰万元整)。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兴业银行长沙江滨支行(收款人: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368120100100249628)。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 章)2022年9月27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湖南省
  • 广西柳州圣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主动召回

    广西柳州圣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口罩带连接处断裂强力小于10N,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规定原因,广西柳州圣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型号:17.5cm×9.5cm,生产批号:20210105(注册或备案号:桂械注准20162640002)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2022年9月22日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产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湖北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神农架仁和堂诊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神市监处罚〔2022〕21号)

    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相对人名称神农架仁和堂诊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21MA48AQLF39处罚类型1罚款处罚类型2处罚决定日期2022/9/20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神市监处罚〔2022〕21号居民身份证号处罚名称关于违反国家法律及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规的行政处罚处罚内容1.没收不规范、未注明产品批号的中药饮片及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详见财物清单);2.没收药品违法所得193.3元;3.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0193.3元。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结果1.没收不规范、未注明产品批号的中药饮片及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详见财物清单);2.没收药品违法所得193.3元;3.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0193.3元。处罚机关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状态正常来源单位神农架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更新时间戳2022/9/27地方编码神农架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神农架林区
  • 湖北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神农架仁和堂诊所违反国家法律及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规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相对人名称神农架仁和堂诊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21MA48AQLF39处罚类型1罚款处罚类型2处罚决定日期2022/9/20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神市监处罚〔2022〕21号居民身份证号处罚名称关于违反国家法律及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规的行政处罚处罚内容1.没收不规范、未注明产品批号的中药饮片及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详见财物清单);2.没收药品违法所得193.3元;3.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0193.3元。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结果1.没收不规范、未注明产品批号的中药饮片及过期的药品、医疗器械(详见财物清单);2.没收药品违法所得193.3元;3.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0193.3元。处罚机关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状态正常来源单位神农架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更新时间戳2022/9/27地方编码神农架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企业 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神农架林区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第47号)

    经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陕西惠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不符合标准规定。现将本期不合格产品信息予以公告。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对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附件:甘肃省2022年第3期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共1批次)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4日 附件甘肃省2022年第3期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共1批次)序号1药品通用名称麸炒苍术包装规格1.0kg/袋标示生产企业名称陕西惠福药业有限公司药品批号210501被抽样单位名称清水县康家大药房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不合格检验项【含量测定】检验单位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备注现场从清水县康家大药房已打开包装的800克剩余麸炒苍术中抽取样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监管动态 产品 甘肃省
  • 江西祥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药监罚(2022)106号案件名称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江西祥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91360124591830152W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江华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680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680号)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处以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1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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