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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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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忻州五台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晋B3500035)予以注销,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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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东方市医药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东方市医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体,注册地址:东方市八所镇南海西路,证号:琼AA8980288)《药品经营许可证》于2017年3月13日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向我局申请换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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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7年5月4日)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一季度组织了对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检,共完成检验248件。现将质量抽检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予以公告(见附表)。  相关抽样单位已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采取了控制措施。  我局将加强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及相应企业的跟踪检查和抽检力度,并要求相应企业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附表:2017年第1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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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4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17年广东省药品抽验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一、抽样情况2017年3月,全省共抽查检验 9个药品生产企业、280个药品经营企业和85个医疗机构的 295个品种共621批次药品。二、检验结果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273个品种573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53个品种73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2)。三、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四、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http://www.sfd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附件:1.抽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2.抽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3.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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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南平】2017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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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青海富康省级医药配送有限公司化隆县药品配送中心等3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7年第1期)

    根据青海富康省级医药配送有限公司化隆县药品配送中心等32家企业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会议研究决定,现予以核准注销上述3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注销企业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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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1号)

    佛山市南海区祈福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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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通告(2017年 第30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规定,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佳烁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通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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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通告(2017年第38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规定,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泽坤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通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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