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5月11日飞行检查中,发现北京树泽医药有限公司因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被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经现场检查,其对存在的不合格项已整改到位,现决定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BJ14-N0589)。特此公告。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
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澄迈仁兴分店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我局依法撤销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澄迈仁兴分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4日
嘉峪关市福康门大药房三分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该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嘉峪关雄信大药房等2户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特此公告。
陇西县浙东医药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在原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未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法实施有效监管。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限上述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自即日起,30日内到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说明情况,逾期将依法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通告。附件:2户企业名单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9日
2017年6月,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对德州百信医药有限公司百信大药房连锁六店和德州信德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信德康连锁五十六店两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上述两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市经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请示,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德州百信医药有限公司百信大药房连锁六店和德州信德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信德康连锁五十六店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
茂名市电白区百惠康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特此公告。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