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朗医药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特此公告。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7日
2017年5月11-2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的相关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区(市)县局执法人员对区(市)县局的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现将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情况进行通告。请相关区(市)县局对通告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视其违反GSP情况依法收回或撤销药品GSP证书;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市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8日
西安济世医药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的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决定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敦煌市敦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塔县康星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7日
2016年10月至12月,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乌海市益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严重违法GSP有关规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整改后仍达不到GSP规定要求,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将该企业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请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上交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监督管理局2017 年 5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