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三禾药店等9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西荣裕堂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撤销江西荣裕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请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江西荣裕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进行处理。特此公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
广州市永溙贸易有限公司永健药业分公司等1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4日
邹城市医药大厦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了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要求该企业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告。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吸取邹城市医药大厦药业有限公司教训,高度重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济食药监市[2017]63号)要求,认真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再自查再整改,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提上去,确保经营药品质量。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4日
福建省明溪海天蓝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行为(见下表)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由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福建省明溪海天蓝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
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5月11日飞行检查中,发现北京树泽医药有限公司因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被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经现场检查,其对存在的不合格项已整改到位,现决定发还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BJ14-N0589)。特此公告。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
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澄迈仁兴分店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我局依法撤销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澄迈仁兴分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