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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2家药品经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311-83720099、67305761
通讯地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邮政编码:050091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