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福建千草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生产质量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30日。
监督电话:0591-86291715;传真:0591-86291715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工会大厦7楼;邮编:350003
举报邮箱:fjsfzsgmp@163.com
特此公示。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