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XXX-GL-ZL-05
留样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留样观察制度,掌握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变化情况。
2、适用范围
所有产品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
3、职责
质量部对实施本制度负责,并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程序
4.1设立留样柜,并明确规定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留样品种、数量、观察项目、观察期限、留样时间
等。应指定专人进行留样考察、建立《留样登记台账》,台帐内容有:品名、规格、批号、留样数量、留
样时间等。
4.2 留样目的
4.2.1当发生质量纠纷时提供样品以备查验。
4.2.2 观察产品在留样期间的物理、化学性能、微生物限度变化情况。
4.2.4产品有效期的验证。
4.3 留样分类
留样可分为一般留样和重点留样,以便既减少留样数量又可使留样观察具有代表性,同时减轻检测工作
量。重点留样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另行规定。
4.3.1一般留样:正常生产时每批的留样:
4.3.2 重点留样:根据生产工艺变化的要求进行留样,每年至少留一批。
4.4 留样原则
4.4.1一般留样:(成品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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