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公司非法购进药品,竟还伪造证据?重罚五十万元!
公司非法购进药品,竟还伪造证据?重罚五十万元!

公司非法购进药品,竟还伪造证据?重罚五十万元!

发布时间:2024-07-05 收藏

视频简介: 据了解,在长沙市市监局的一次现场检查中,发现一公司有两盒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其中1盒有实物,另1盒为空包装。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一份销售清单的复印件作为上述药品的进货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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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非法购进药品,竟还伪造证据,重罚五十万元!


据了解,在长沙市市监局的一次现场检查中,

发现一公司有两盒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其中1盒有实物,另1盒为空包装。

当事人现场提供了一份销售清单的复印件作为上述药品的进货单据。

但经查,该销售清单并非单据所提及的公司开具,该公司也未曾销售过相关药品给当事人。


除此以外,当事人还存在着伪造及篡改药品入库、出库和使用记录、提供虚假的涉案药品来源信息等多种行为。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因此,长沙市市监局决定对其依法从重处罚:没收涉案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即50万元。


最后,CIO提醒,高风险药品应严格管理,药品经营企业也应引以为戒,从合法渠道购药,并确保票账货相符。

更多药品GSP问题,欢迎咨询C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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