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1 收藏
以案为鉴| 药监GMP检查,3类缺陷问题需整改
近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药品生产企业GMP检查结果公示,
某制药有限公司接受了2次现场检查,共计发现了以下3项缺陷,特此分享,各生产企业也要以此为鉴,审查自身GMP合规情况。
1、在验证管理方面:存在冷库的验证内容不全,工艺验证报告中个别验证数据未记录的问题;
2、在文件管理方面:存在批生产记录中个别辅料的使用数量记录不详细、未及时按照工艺验证的结果修订文件的问题;
3、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检验记录个别数据计算不准确但未影响检验结论的问题。
最后,企业需要按照《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进行整改,并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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