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2 收藏
连锁药店执行“七统一”,限期整改!我们还要加盟吗?
前段时间,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四川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了零售连锁总部必须对连锁门店实行“七统一”管理,也就是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
因此,很多药店朋友咨询,药店实行“七统一”了,我们还要加盟吗?
“七统一”管理对于门店来说,影响最大就是统一从总部进货,统一进货后,门店势必会面临2个问题:
1、进货价升高,自身利润会变薄;
2、“七统一”前,门店自身有采购高保品、畅销品的进货渠道,在“七统一”后,总部不一定能满足各门店的品种需求,门店可能会失去竞争优势;
而实际上,统一管理在任何企业中,都是本应执行的。
之前很多省份也出台过相关政策,要求连锁药店实行“七统一”管理,比如新疆、河北、广东等地区。
对于进货价和品种问题,在市场资源集中后,上游商品购销渠道和品控模式也会发生变化,统一进货也会更有集采优势。
所以说门店其实不用太过担心,从政策信号和市场竞争态势来看,“加盟门店”和“七统一”绑定已然成为一种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