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操干货|药品注册检验流程(境内)
一、准备申请:提前和收检受理、检验等部门做好沟通,做好资料和样品等送检准备。
二、提交资料:
1.监管部门出具的资料:
1.1抽样记录凭证(境内生产药品);
1.2进口通关凭证、境外生产药品注册检验任务条件(境外生产药品);
1.3注册检验通知单原件或补充资料通知(前置注册检验除外);
2.药品通用技术文件(CTD)资料:模块2(概要)中2.3(质量总体概述)、模块3(药学研究资料;
3.按照现行版《中国药典》格式整理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
4.送检样品按申报质量标准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5.企业随送检药品提供的标准物质(对照品)的检验报告书及相关研究资料;
6.其他必要的药学研究资料;
7.原料药随制剂同事申请上市许可的,应按上述要求同时提供原料药和制剂的资料;
8.上市批准后补充申请注册检验,还需要提供已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
PS:以上资料需同事提供纸质版(加盖申请人公章)和相应电子版,进口药品应同时提供中、英文版的资料。
三、审核资料:
(1)业务部门和主检科室:5个工作日,完整性和规范性等审核;
(2)优先注册检验:现场提交资料和样品办理送检;
(3)审核通过的,告知申请人送样;
(4)审核未通过的,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发《药品注册检验补充资料通知书》
四、送检受理:
(1)送检人:纸质资料和样品等现场送检;(2)受理人员确认;
(3)核对通过:受理登记,出具《药品注册检验接受通知书》
(4)核对未通过:出具《药品注册检验不予接受通知书》
五、注册检验:样品检验和(或)标准复核:
(1)正常通过;
(2)《药品注册检验补充资料通知书》补充资料;
六、报告制作:业务部门将检验报告发药审中心、省药监局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