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如何操作?
网友提问,我公司有二类医疗器械产品,
想通过注册人制度委托外部生产企业进行生产,是否可行?
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明确,是可行的。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医疗器械,
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条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
那么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如果您是还没有取得注册证的,
按正常的首次注册的流程就可以了,
目前官方的办事指南都是有委托生产这个选项的,
你呢,
就按照要求提交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合同、质量协议,
在生产地址处填写受托生产企业的信息,
按照流程去申报就可以了。
如果您已经有注册证了,
那就应该走产品注册证的变更备案,
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地址进行变更。
注意前提是受托生产企业已经完成了生产许可方面的变更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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