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新规,药店可免10万罚款!

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新规,药店可免10万罚款!

发布时间:2022-02-24 收藏

视频简介: 2月10日,江苏省药监局印发了《江苏省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意见(试行)》通知,一起跟着燕窝老师来看看吧。

详情介绍

该案例下关联内容:

文件:连锁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模板(配套使用)

培训: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内审注意事项

服务:药品零售企业GSP审计


案例解析


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新规,药店可免10万罚款!

2月10日,江苏省药监局印发了

《江苏省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并于2022年3月13日起正式实施

《意见》中明确了

“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范围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规定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需要注意的是

《意见》仅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是否“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

并不改变其不符合药品标准的结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工作中需依据《意见》

并结合相关情形、违法事实

对是否影响“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综合判断

而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

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十万元起步

由此可见,药店如果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中药饮片

但只要符合《意见》要求

认定为“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即可免除罚款

相关认定情形如以下,记得收藏起来慢慢看


关注视频号@CIO在线
特邀专家在线分享更多案例解析

微信图片_20211011150804.jpg

扫描上方二维码
了解更多合规干货、行业热点


热门推荐

评论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