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GMP:物料贮存方式是否一定要按《中国药典》规定贮存
GMP:物料贮存方式是否一定要按《中国药典》规定贮存

GMP:物料贮存方式是否一定要按《中国药典》规定贮存

发布时间:2021-07-06 收藏

视频简介: 某药品生产企业的部分物料贮存方式没有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常温、阴凉或冷处贮存。该行为合规吗?本视频五加皮老师将与您分享,一起来看看吧。

详情介绍

该案例下关联内容:

文件:物料贮存管理规程 SMP物料管理

培训:药品生产企业合规管理七招

服务:药厂筹建


案例背景


某药品生产企业的部分物料贮存方式没有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常温、阴凉或冷处贮存。该行为合规吗?


专家解析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用物料并非所有物料都必须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常温、阴凉或冷处条件进行贮存。《中国药典》规定的贮存条件针对的是《中国药典》里面所收录的原料药、辅料、产品等。因此生产用物料的贮存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贮存条件。建议生产企业如果生产用物料是《中国药典》中已收录的,则严格按照其规定的常温、阴凉或冷处条件进行贮存;如物料并非《中国药典》中收录的,且生产企业对贮存有其他要求的,则需要物料供应商提供物料贮存要求的相应依据,如MSDS或稳定性数据等,以证明物料在此贮存条件下可以保持稳定。


案例总结


药品生产企业的物料贮存方式不一定要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常温、阴凉或冷处条件进行贮存。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中国药典》所收录的,那么严格按照《中国药典》规定的条件贮存;如果《中国药典》没有收录,则按照物料供应商的要求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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