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问
请问,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名称是“给药器”,那么可以带售药品吗(同一包装内),比如“足光粉”,单足光粉没有批文/备案的。这种产品单凭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流通合规么?
谢谢您关注CIO在线。根据您提供的产品包装,其标识的文号”鄂襄阳食药监械生产备20190009号“不符合医疗器械备案号的格式,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该产品也不属于药品,但包装上注明适应症(辅助用药),违反《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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