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平台!根据《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3.1.3规定,原注册人产品转备案的,应当向总局技术审评机构提出申请。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对转备案申请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产品相关电子注册信息转送备案管理部门,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可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如贵司有更多需求,请联系CIO合规保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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