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茯苓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依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设定的条款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小编感叹,今年开年之后,已有N起化妆品因为抽检的不合规而被处罚/立案调查的事件,随着新规的落地和执行,化妆品严管的时代俨然已经到来。
一、“裁量基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相关中的法律责任条款中,均有“处货值金额X倍以上Y倍以下罚款”“处X万元以上Y万元以下罚款”,那么具体罚款是多少,究竟以何定义,据何标准?是否稽查人员决定?并不是的,行政处罚的裁量一般为免于处罚、中限、减轻、从轻、一般、从重等,各地规则及标准不一样。具体罚款,是根据这个裁量的标准去处罚,达到哪一个裁量的条件,执行对应裁量的处罚,这就是“裁量基准”。
裁量权适用规则,即违法当事人发生违法行为时,根据原因、身份、方式、程度、等各种情形,规定对应是哪一个裁量。例如,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规定为免于处罚;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可以规定为从轻或减轻的裁量。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可以规定为从重的裁量。
“裁量基准”“裁量权适用规则”均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发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而制定、修订,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执行。是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罚的具体量度的根本依据。
二、《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对于相关处罚种类、幅度划分裁量阶次的原则是什么?
1、减轻处罚,应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
2、从轻处罚,应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
3、一般处罚,应在法定处罚幅度中等限度依法予以处罚。
4、从重处罚,应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高的30%部分。
三、处罚到人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情节严重的,按从轻、一般、从重三个不同处罚裁量情节。
划分为从轻“人员: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含)以上1.6倍以下的罚款”;
一般“人员: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6倍(含)以上2.4倍(含)以下的罚款”;
从重“人员: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2.4倍以上3倍(含)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也就是说,被处罚,相当于这一年都白干了,还要倒贴罚款!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然实行一年多,化妆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在各地亦逐渐增多,特别是化妆品经营企业。在以往,违法案件的主体一般是化妆品生产厂,新规实施以来,经营者及注册人备案人也占据了一定的比例。《裁量基准》的发布,有助于监管者能更好的落实监管、查处的职能,规范化妆品市场。截止目前,已有大部分省市发布并实行新的《裁量基准》,包括北京、安徽、山东、新疆、山西、四川、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广东、青海。也有部分省市仍在征求意见中,如陕西、贵州、云南、福建、江西、湖南,相信很快便会发布并实施。
化妆品企业,无论是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或者是经营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在近年来逐渐规范,许多新规定涌现,各企业在合规生产经营上仍有一定的困难。此时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合规顾问服务,开展化妆品体系合规审查等项目,排查违规风险点,实现持久长远发展。
十多年来,CIO合规保证组织专注于研究医药监管科学,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用审计、顾问、培训、认证等服务方式,为各地药监部门、企业、投资者、从业者等提供优质的服务。
相关文件下载、服务及学习课程:
合规文库:北京市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合规培训:《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解析
合规服务:化妆品GMP符合性审计
联系专家,获取专家指导意见:e邀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