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元参
儿童化妆品合规监管升级,今年3月以来,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儿童化妆品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今年8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突出儿童护肤品、眼部护肤品应当具备的特殊生产条件。让CIO合规保证组织小编带大家了解儿童化妆品监管重点在哪里。
一、儿童化妆品的定义
本规定所称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功效类别主要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
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一、明确儿童护肤类化妆品应具备严格的生产条件,并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进行特别标注。
二、要在标签上明确标注为儿童化妆品。
三、应避免与食品药品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四、生产销售儿童玩具,应防止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
另外,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1、儿童化妆品标签要求
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待征集),并在标志正下方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2、儿童化妆品原料要求
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需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3、儿童化妆品注册、备案要求
化妆品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的儿童化妆品备案资料进行技术核查,重点对产品安全性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理。
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4、儿童化妆品生产要求
儿童化妆品应当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生产,儿童护肤类化妆品应当在符合条件的洁净车间内生产。比如,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CFU/g。
儿童化妆品应当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必要时开展相关项目的检验,避免通过原料带入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儿童化妆品经营要求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儿童化妆品标志、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
6、网络销售儿童化妆品要求
电子商务平台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儿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
“从药监局的这些动作,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儿童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只会进一步加强加严。”CIO合规保证组织专家龙葵老师提到。
儿童化妆品注册/备案、生产和经营企业在新政频出下面临着许多合规问题,注册备案难度提升,申请资料如何编写?儿童化妆品生产更严格,怎么评估自己的生产车间符合要求?以后监管部门每个检查工作都将儿童化妆品列为重点,经营企业要如何应对飞检?CIO合规保证组织是专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化妆品注册备案咨询、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代办、GMP/GSP合规审计服务,为儿童化妆品全周期持续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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