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一)取得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建有经相关专业设计院设计、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厂房; (三)各项需在工商部门或国家总局需要办理的前置变更项目已经完成; (四)所有项目不得含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人向行政许可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决定(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依据法定条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材料
2、生产设施设备清单;
3、一年内产品全项目检验报告;
4、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生产操作间、主要设备布局以及人流物流、净化空气流向);
5、变更工艺设备布局;
6、保健食品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声明;
7、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及保健食品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变更保健食品名称(产品注册号或备案号未发生变化);
10、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复配营养素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以及经注册批准或备案的复配营养素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材料;
11、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提交委托生产协议;
12、新增保健食品品种、品种明细(含原料提取物和复配营养素);
13、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4、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15、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
16、变更生产地址(实际生产地址发生变化的);
17、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18、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19、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申请书
20、变更住所、生产地址(实际生产地址未变化的);
2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22、变更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减少保健食品品种;
23、营业执照(含委托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4、变更企业名称(含变更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住所)。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食品变更事项主要业务是什么?
答: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