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 - C01窗口(该窗口仅领取批件)
4、咨询电话:0531-8856204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注册地址在山东行政区域内的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以及具有中药材或者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的首次进口药材批件申请与办理。 申请进口的药材应当是中国药典现行版、进口药材标准及部颁标准等收载的品种。同时,为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用药需求,对未收载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但相应的省、自治区药材标准收载的少数民族药材也可申请进口,供当地习用。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1、申请:不计入时限
办理结果:申请进口药材批件,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系统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资料。
2、受理: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进入审查环节或不予受理。
3、送检:不计入时限
办理结果:申请检验。
4、决定: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符合要求的,发给一次性进口药材批件。检验、补充资料期限不计入审批时限。
5、送达: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得批件。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委托办理咨询 进口药材备案
申请材料
1、进口药材申请表;
2、申请人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4、购货合同及其公证文书复印件;
5、药材产地生态环境、资源储量、野生或者种植养殖情况、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等信息;
6、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
7、由中国境内具有动、植物基原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载有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样品图片、鉴定人、鉴定机构及其公章等信息的药材基原鉴定证明原件;
8、进口药材检验报告。
结果样本
进口药材批件。
常见问题
问题1:可申请进口的药材品种有哪些?
答:申请进口的药材应当是中国药典现行版、进口药材标准及部颁标准等收载的品种。同时,为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用药需求,对未收载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但相应的省、自治区药材标准收载的少数民族药材也可申请进口,供当地习用。
问题2:药材进口单位需具备哪些资质?
答:进口单位应当是中国境内的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以及具有中药材或者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考虑药材不同于制剂,其储存和养护有特殊的要求,以避免发霉、虫蛀,且通常单次进口量较大,为保证药材质量,要求药品经营企业需具有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经营范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