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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指南、流程

2023年 山东省 化妆品-生产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 - C01窗口

4、咨询电话:0531-51795036、0531-5179503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 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 

1. 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 机关应对申请企业核查,符合要求的,颁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 

3. 提出延续申请或申请不予批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1、申请:0个工作日

申请人首先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档案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齐补正或不予受理。(2)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受理。

3、现场检查:22个工作日(不计入总时限)

办理结果:对实地进行核查,获取现场检查报告。

3、办结: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对资料进行审核,作出许可决定,获取审批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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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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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

2、原许可事项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4、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1年内的自检报告,至少应包括: 

(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 

(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4)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申请人应当对自检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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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需要在什么时间提出?

答: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问题2: 质量负责人能够兼任生产负责人吗?

答:不能。质量负责人必须专职。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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