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3、104、105号窗口
4、咨询电话:021-5426436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2、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所在地在上海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持有人或其授权同意的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收件与受理:5个工作日。
2、审查与决定:10个工作日。
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报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3、颁证与送达: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短信送达、电子政务平台送达、现场送达。
申请材料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
2、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广告样件;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
4、授权文件——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授权同意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
5、委托书——委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代理人;
6、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7、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8、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有多久?
答: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证件、生产许可文件最短的有效期一致。产品证件、生产许可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
问题2:一个广告中涉及多款药品(或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该如何申报广告?
答:广告申报是根据广告内容样件为申请单位,一份广告涉及多款产品只需提出一个申请,申报时在产品信息页面将相关产品信息逐个添加即可。(注:申报的同一广告样件仅限同一类别的多个产品,不可以出现不同类别的多个产品,即不可以同时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等跨类别的多个产品)。
问题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必须显著标识的内容有哪些?
答:(1)适用人群;(2)提示语“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3)提示语“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4)广告批准文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