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审查决定(时限:1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报告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申请表
2、申请材料封面和目录;
3、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6、改造后制剂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制剂室的投资规模、占地面积、周围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并提供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
7、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质量标准(或草案);
8、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配制设备一览表和检验仪器一览表;
9、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0、制剂室的环保和消防部门验收意见,洁净室监测报告;
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报告;
12、申请单位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作的保证声明。>>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多长?
答:有效期为5年。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